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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不是保护小额贷款公司无限制的收取利息
法院是不是保护小额贷款公司无限制的收取利息 我们几个当事人担保一人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300000万元,期限3个月,借款人一直支付本金产生的利息和逾期利息14个月,还款将近15万元。借款人后无力支付,小额贷款公司将借款人和担保人共同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本金及逾期利息3%,以及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法院判决生效后要求支付本金及逾期利息2.801%,以及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判决生效后,借款人无力支付,法院就冻结担保人及借款人工资收入进行划拨。2015年划拨13多万元,2016年又划拨了12多万元,累计支付了将近40多万元。现在根据判决的结果,担保人还得支付38多万元。借款人现在有承建好的房屋,但贷款公司不要,法院也不执行。担保人现在已无力偿还。按法院的说法,直到扣除本息还清之日才能完结。难道说,中国人民法院就是保护贷款公司将近4%的利息,无休止的收取吗?我们几个人的工资每个月只够支付每月产生的利息。我们现在很困惑,不知道怎么办,难道一直还款直到死去的那一天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nbao……(甘肃)
提问时间:2016-08-19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