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能改判我怎么办
1、依你所述,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从数额及对象上不成立,但因原审已经生效,要改判需要走再审及抗诉程序;
2、向上级法院提起再审或到上级法院的检察院申请检察院抗诉,以改判; 我的补充: 2016-08-18 19:26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您好!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应当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帮助处理,依法维权。
可以来电详谈!
2010年以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标准个人为20万,2010年以前不适用20万的标准,所以数额上我认为没有问题,关于是否为对不特定多数非法吸收,本案表述并不清楚,无法做出具体分析,投资去向是那里,我想也绝不仅仅只有这个16万元。
你好!
1、以你“八年前因帮助两个朋友投资共计十六万元”,不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恐怕案件不仅仅这一句话这么简单,建议你详细叙述事实,以便分析。
2、判决已经生效,如有异议,可以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或其上级法院申诉,也可以找同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
3、如存在行贿受贿、枉法裁判的,可以向纪检委或检察院举报。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当时给你定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吗?如果是的话,通过你上面的陈述,我认为是不构成的。从犯罪构成上来看,你的行为不应属于该罪,所谓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需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它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你帮助两个朋友投资,仅有两个人,且都为朋友,不构成该罪的多数和不特定。
并且你的数额也不够立案标准,该罪的追诉标准为20万元,你仅仅是16万元。
所以,我认为你的行为不应当构成该罪。为了还自己一个清白,应当为自己争取。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的。
应当继续申诉。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的。
委托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并对案情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递交不予逮捕的书面法律意见等。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经过阅卷,获得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鉴定结论等所有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