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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家庭暴力的离婚财产分割

家庭暴力的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共同生活30年,女儿已经成年,仅有女方名下使用权房一间,无产权。长期感情不合,男方有家庭暴力历史,最近双方打算离婚,现在女方希望咨询:
1)男方长期家庭暴力,眼睛、手骨等都有旧伤,但是因为以前没有做过验伤,有邻居家人作证,有打过110报警2次,请问如果提出离婚,是否依然在共同财产需要对半平分?是否可以让男方进行赔偿?
2)由于女儿已经成年并工作接近10年,目前尚未结婚成家,家庭存款中大部分为女儿工作之后的劳动收入,但目前保存人为母亲,请问这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也需要分割吗?如何界定剔除该部分?
3)如果现在将母亲名下的存款转存至女儿名下,是否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是否离婚就不参与财产分割?
希望回答的律师可以详细解答,不要仅仅黏贴法律条款,麻烦了,如果需要,可以进行实际委托。(女方现在希望男方净身出门,不想给其一半的家庭资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79866(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12-02-09 20:19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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