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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假章去变更法人,经办人需要负 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用假章去变更法人,经办人需要负 什么法律责任 我的朋友在厦门一家代理记账公司上班,这件事本来由她的同事负责,但是因为她同事出去旅游了,所以移交到我朋友的手上。8月15号她去办理公司变更法人,(此法人是因为列入了工商的黑名单,原因不详,所以无法过税务那关才要变更法人的,但我朋友事先不知情)材料都已经在她工作的公司准备好了,然后拿到需要办理变更法人的那家公司找他们的旧法人和新法人签字,拿公章,拿营业执照正副本。在8月17号的时候,我朋友把公章在我们公司的事情和她那个旅游回来的同事说了,她同事看到公章后发现是假公章,所以我朋友提交到工商局变更法人的资料上面所盖的章是假公章,事后她公司老板打电话给那家公司法人说公章不一样,据我朋友说感觉法人应该是知道给她的公章是假的。但这不能完全确定法人是否知道给的公章是假的。现在有三个问题:①我朋友在不知道公章是假的情况下向工商提交了变更法人的资料,因为资料里有一份委托书上面有我朋友的身份证复印件,这件事我朋友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②因为19号就要领取营业执照了,所以在这之前是否有什么补救措施③8月19号要去领取营业执照,这时候我朋友在已经知道公章是假的情况下还去领取执照,之后如果出了什么问题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oxia……(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6-08-18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