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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来拉萨找出租车,在外面找了个人帮忙拿车,然后交了10000元好处费;我们当时签了协议
我因来拉萨找出租车,在外面找了个人帮忙拿车,然后交了10000元好处费;我们当时签了协议 我因来拉萨找出租车,在外面找了个人帮忙拿车,然后交了10000元好处费;我们当时签了协议,上面写了,七月底要是拿不到车就全部退还10000元好处费,有双方签名,有担保人,还有担保人的出租车号,请问我能到派出所报案,请求法律要回我的10000元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西藏-拉萨)
提问时间:2016-08-18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