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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 女方二婚嫁入农村,将年满18岁的两个孩子一起带到该村。户口已转入该村。但是当时村干部在该女不知情的情况下,让该女签了个什么保证书,内容大致就是,她带过去的两个孩子不享受村民待遇。今年,该村面临征地,村委会以当时签了字不享受村民待遇为由,按人头分钱时不考虑这两个孩子。且说他们为空挂户口。超过18岁,由他们代签的字应该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所以这签的字应该是无效。请问该如何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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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dal3806()
提问时间:2012-02-09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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