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程建筑

口头协议的合作纠纷能胜诉吗

口头协议的合作纠纷能胜诉吗 一、事实和理由:
2009年5月开始,原告和被告协商好做园林绿化工程和装修工程,计划成立园林景观工程公司(后来没有实施注册),当时为口头协议,被告占总股份70%,原告占总股份30%。没有签订书面合作协议书,并于5月10日租办公室一间。挂靠一家建设工程公司资质。
二、合作业务:
合作期间共谈成两笔业务:
1、由原告出面联系的回迁小区硬化绿化施工工程,于2009年8月15日正式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由被告为代表签字。合同价款按国家定额预决算执行,付款方式为承包人先垫付工程总造价的50%,工程施工进展到总造价50%时,发包人应先支付承包人前期已经垫付的50%工程款,并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剩余工程款项。
    绿化硬化工程由原告负责现场指挥、物料采购,协调甲方。施工方由河北施工队负责。原定于09年9月30日完成整个工程,由于工人没有及时到位延误工期、甲方资金不能按时到位等原因,造成09年没能全部完工,剩余不到10%的工程量没有完工。包括大门外部装修,门口路面铺装需延续到10年开春后施工。截止工程完工,已知支出工程款约125万元,总回款146万元。

2、由被告出面联络的公厕建设装修工程。于2009年7月正式签订合同,合同由被告为代表签字。合同要求,发包方必须全额按工程进度付款我方才做,即我方不垫资。对方首付工程款48万元汇到被告账户开始动工。公厕建设装修工程另派一人负责现场设计指挥,原告负责呼市物料采购,与发包方业务对接,招投标行政手续办理等,被告弟弟负责现场物料采购和现场施工监管、河南工队负责现场施工。公厕建设装修工程于2009年年底前完工,工程款全部要回。总计回款87万元。已知支出工程费用84万元
三、资金管理:
    资金出纳一直由被告老婆负责管理,原告使用资金从出纳处打条支取,月底前向会计报账,原告所经手的账目都已经按正常财务手续报账完毕,账务清晰,条据齐全。
    在资金使用方面,开始协商的是投入的资金等工程结束后再抽出,被告老婆在管理资金过程中,由于其还在做其他生意,经常占用工程款项,且对被告投入资金提前抽出作为其它用途。
    按原告计算方法对工程项目盈利分析,两个工程都有利润盈余,但被告现在说两个项目都赔钱了,而且连入股股金都赔了,但被告却拿不出一丝证据证明资金去想,且拖了一年多不与原告对账结算。打电话也不接。
    现在要求被告所经手账目公示原告,已示公平公正。并返还原告合伙人入股股金和应得的利润分成。对被告资金进出账户调查,其实际投入股金到底是多少。最好由审计公司审查账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多米诺(内蒙古-呼和浩特)
提问时间:2012-02-09 13:2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