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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被一个刚见面的人偷走了

东西被一个刚见面的人偷走了 我们是微信认识, 后来见面出来吃饭看电影泡吧,结束后开宾馆,他趁着我洗澡的时候偷了手机跟钱,值6000多, 我在宾馆报警了,因为我在夜场工作,那个男人也是夜场工作,公安局那边立案了,警方会不会认为我是卖淫的,这种偷窃案罪名大不大的? 好不好销案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lB4310()
提问时间:2012-02-09 12:4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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