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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星巴克工作,在今年的二月份开始利用顾客本应买饮品的钱买了其他商品

我在星巴克工作,在今年的二月份开始利用顾客本应买饮品的钱买了其他商品 我在星巴克工作,在今年的二月份开始利用顾客本应买饮品的钱买了其他商品,再利用这些商品在网上售卖从中谋取利益,七月份公司发现了这件事,要求退还相应的金额,总共的金额是12132元,由于这件事是我和另外一个人合谋的,所以两个人分摊了这个退还金额,在公司追究完这件事后又开始追究了另外一件事,每天店铺会有一些报损的食品,我们晚班的同事会把这些报损的食品拿回家还有的时候店铺还没有关门就把这些准备报损的食品拿去吃和打包了准备带走,公司规定不可以拿走这些报损的食品,这家门店开了一年零七个月,现在公司追究回所有的同事按照平均上晚班的次数、拿的件数和食品的平均金额要求退还,我总共退还了18810元加之前的一共退还的25056元,之后我查找回员工手册和书面的说明都没有关于拿的报损的食品需要退还的理据,只有说明了会纪律处分和解雇,我现在已经退还了钱还有解雇了。我想咨询一下我这些会触犯法律吗?拿走报损的食品要求退还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6-08-17 23:4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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