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因感情不和现要离,请问房子是父母现拆迁还没有拿房归谁,小孩归谁望回信谢谢
您好!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详情可来电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