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姻登记问题
婚姻登记问题 你好!
我在2012年1月4号和我爱人去内蒙古呼伦贝尔盟阿荣旗领取结婚证却遭到了拒绝,原因是因为我没有提供户籍证明。但是我是安徽省合肥市的集体户,我爱人是阿荣旗人。在合肥市我在说明用途的情况下我的户籍所在地给我提供一份常住人口登记表并加盖当地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红章),当地无法提供内蒙所要的户籍证明,根据民函【2004】76号文件,我所提供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是可以领取结婚证的。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情况是否真的能在双方的任何一方领取结婚证,还有就是如果可以领取,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我所受到的损失是否有理由要求对方给予应有的赔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rong……(内蒙古-包头)
提问时间:2012-02-08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