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法院都不讲“法”理,让老百姓怎么办?杨洪岐请求是排除妨碍侵权赔偿,一二审及再审所有判决书,以财产损害纠纷一案驳回上诉,不诉不理,诉什么审什么,应是人民法院的办案原则,法院不能随意编造个案由就驳回上诉,拿了上诉人的诉讼费,不为上诉人主持正义,法理何在?当事人按原设计购买半地下室商品门市房,被先进户封墙隔断通道,一切证据证明是商服门市房,判决硬说是住宅房,明明是被申请人不愿走原有共用通道才封墙隔断申诉人通道,确反说申请人不愿走原有通道,法理何在?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angho……(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2-02-08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