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高三学生因更换手机引发的纠纷
高三学生因更换手机引发的纠纷 弟弟2月3日中午陪同学去上蔡县一卖手机专柜更换手机(前几天在该专柜买的手机又质量问题),女店主以该手机为其老公出售为由不给退换,双方发生口角争执,吵骂了起来,女店主从柜台里拿出凳子砸向柜台外的弟弟,弟弟顺手拿起身边的凳子抵挡,接着女店主冲出柜台欲与弟弟继续争执,弟弟见势不好跑出商场,其同学被电话打来的警察带走,弟弟见同学被警察带走,回来作证。女店主冲出柜台时脚踝受伤,她以此要挟给她4~8万元的医疗费,两个学生被拘留24个小时后,家长拿出2万元保释,他们3月份就要高考了,我方家长要求医院做法医鉴定,她不肯,第二天她拿出张片子说是粉碎性骨折,事发时当地派出所有看伤势只是轻度扭伤。派出所说只要双方协商好他们就没有问题,请教专业律师,我方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cygir……(河南-驻马店)
提问时间:2012-02-08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