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丈夫因为性格不合,经常吵架,他有家庭暴力,但是我没有证据
可以先宣告失踪,再起诉离婚
找不到人公告,坚决离婚的就不要撤诉
你好,一般离婚案子对方不到庭还真无法判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据此规定,一方应当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另一方为失踪人,然后再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时,法院一般情况下,会依法判决离婚的。
也可直接起诉离婚 以分居满两年为由起诉离婚 法院依法可以判决的
《民诉法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实践中 起诉阻力还是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