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分家协议
关于分家协议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是独生子,我和老公有一个两岁的女儿,因为有矛盾要闹离婚,但最终还是想继续婚姻,家庭现在面临分家协商,家有两处房产都是公公的房产,其中一处楼房贷款未偿还情,店面有两个,债务是十二万,小型家用汽车一辆,现在经协商分家,公公请的长辈在场,公开要把楼房给我们居住,贷款由公公继续支付。(当然过不了户),店面给我们小店(投入两万),他们留大店(货物太多杂,也无法估价,六万的价值肯定有了。),债务给我们五万(其中四万带利息),他们七万(无利息),车子给我们(买时价值三万),公公提出孩子上学的学杂费他愿意支付到大学没问题,但是离婚后不管孩子归谁他将不负担,这样还合理公平吗?分家协议书应该如何写才具有合法效益,如果我和老公一直保持婚姻关系,我就有权居住,这些话是否要列出,并且给孩子学杂费的事情,我应不应该写上?另外这样写,我在离婚之后,是和老公共同分债务财产吗?如果我不要资产,债务可以不要嘛?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彩虹天堂(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2-02-08 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