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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是今年刚毕业。在一家房地产工作,试用期无责任底薪两千五,月休四天
您好。律师。我是今年刚毕业。在一家房地产工作,试用期无责任底薪两千五,月休四天 您好。律师。我是今年刚毕业。在一家房地产工作,试用期无责任底薪两千五,月休四天。我是七月五号入职,七月三十一号那天,我跟店长说想要离职。店长当时承诺过,薪水不会扣。工资照发,还说公司对新员工工资这块还是比较不错的,工资是下个月十号统一打卡。然后三十一号当天工作完以后我就离职了。等到八月十号发工资的时候,一分钱没给我。我找店长协商。店长说老板八月份刚定的规矩,老板说我没按照公司流程辞职。没打辞职报告,不把公司放眼里。反正意思就是不想发给我工资呗。我说我刚毕业没有工作经验。我离职的时候也没人告诉我要提前辞职。没告诉流程。我一个新人怎么会知道。而且是店长同意了以后我才离职的。然后拖到现在告诉了我一个结果,给我打了五百块钱,我觉得公司的承诺没有兑现,店长本身就是代表着老板在说话。这样很没诚信,律师。这种情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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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6-08-16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