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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问题

离婚问题 嫁到四川,2009年在四川已登记结婚,结婚证在婆家,且我俩分居满两年,每月上班,有一子,户囗已上到四川,2009年起带回广西由我来带至今,(老公从没给过生活费,只在2009年底看望过小孩一次,2009年起从未上过班,整天赌博过日子.目前听说有与她人同居,但我没有相关证据)试问:如果男方不同意协议离婚,我如果想争得小孩的抚养权与赔偿,应从那方面着手。。。如同意协议离婚,是否一定要到原男方登记机关,在女方办理可行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3026……(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2-02-06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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