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我是否可以能按原价买到房子且胜诉
我是否可以能按原价买到房子且胜诉 2003年原来供销社搞改革卖房子,7间两楼1底出售:总价值40万元内部卖;外部卖45万元。原房子租给浙江人朱孔训租到2006年,由于供销社无法处理他的租房合同,后来供销社同意由我处理合同,达成口头协议:总价值7间两楼一底40万元卖给我,分给供销社下岗工人杜大勇二格二楼一底,到2004年3月办理移交手续付款,如果三楼在2004年3月份甲方处理耽误了时间,由甲方付给乙方二万元,继续处理完毕按原价卖给我,在处理中乙方交甲方房租费,双方不得违约。其中一间写了租房协议:租到卖出为止,租房押金2000元。我也进新房请供销社全体员工吃了新房酒,到2004年3月份,我把自己的房子卖了来付供销社大楼的房钱,后来供销社用其他理由来拖延卖房时间,到2005年供销社领导移交,叫我写移交,原达成的口头售房和请示,县供销社未批准,无法解决,不予执行,以后供销社需要出售此房,新供销社股东与我双方协商解决是否买卖和移交转出关系。我也同意了,当初讲还是40万卖给我,供销社说口头协议上有了就不用写了,现在供销社不与我协商,发来通知租房期满了收回房子,擅自公开张贴售房广告,供销社讲另有批文,还叫我搬走。我们的回答是居然上级已经批下来了,口头协议必须执行解决,如不如实执行,分钱不给,看她怎么办。请陶律师帮助及指点,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及建议及维护。
谢谢!
QQ:2443295933(部分具体材料在我的日志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6887……(云南-文山)
提问时间:2012-02-06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