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我是不是需要付法律责任?我应该怎么进行维权呢?
我是不是需要付法律责任?我应该怎么进行维权呢? 您好律师!我前夫在我们未离婚时,以他的名字为他人从银行贷款30万元,当时我不知道此事,但是当时银行机构调查了我的征信记录,所有贷款过程中结婚证照片、配偶在银行的签字等手续都是他的一个朋友的媳妇冒名代替代办的。我知道后就离婚了,三年了,他的朋友没有把银行的贷款还上跑了,银行已经提交法院了。我的征信也在年前出现了“失信未执行人”的负面信息。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是不是需要付法律责任?我应该怎么进行维权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illy0……(山东-枣庄)
提问时间:2016-08-15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