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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赔偿多少才合适呢???

要赔偿多少才合适呢??? 2009年12月09日凌晨,我和我哥,女朋友,在张槎好乐迪打的士回东方广场途中与一辆私家车碰撞发生车祸,导致我前额头缝了四针,女朋友右脸颊缝了8针,医生诊断为"毁容"!事故交警认定的士司机和私家车司机分别承担50%赔偿责任!现在我们准备去结案,但不知道那些赔偿费用要怎么计算,除了精神损失,误工费(因为车祸导致我跟女朋友都被工作的地方解雇了,我们都是签了合同的,合同期从2009年5月至2010年5月),营养费,还有其他什么费用要对方赔偿的呢?应该赔偿多少??最主要的是我们不知道"误工费"是怎么计算的!精神损失,营养费,现在我女朋友脸上留有很明显的两个拇指大小的疤痕,需要做手术才能完全去除!"不去评残"~~如果用协商的方式解决总共大约要他们赔偿多少才合适呢(两个受害者.)???最多可以要求他们赔偿多少??    麻烦各位律师按照你们大家的经验给点意见~~感激不尽!!!!!!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48142012(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0-01-19 14:5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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