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打工脑梗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你好!
1、不符合工伤条件,无法享受工伤待遇。因你年龄已满60岁,属于退休年龄,不属于劳动法上的劳动者,而且工伤保险条例要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属于工伤。
2、包工头在雇工突发疾病时有义务及时送医,“包工头误以为中暑”延迟了送医时间,存在一定的过错,可以起诉请求赔偿。
3、如未与总承包方签订任何协议,很难让总承包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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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一、受害人与包工头是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62岁,在工地包工头处干活6天,由于天气较热突然发病,包工头误以为中暑,2点半发病,5点49至医院,且不是就近的医院。
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雇主应该为雇员提供安全保障义务,天气炎热,雇主应该为雇员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及时救治。救治延误的,雇主依然存在过错可以追究其责任。
二、从工伤保险责任的角度来讲,因为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不建议您从这个角度入手解决这个问题。
三、我的意见是您可以到当地的司法所去,找找司法调解人员进行处理。调解不成的,可以委托律师收集证据到人民法院起诉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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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农民工在工地上工作,其与包工头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二者可以存在雇佣关系。因此,包工头出现脑梗,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的情形;
其次,农民工作为被雇佣人员,其在工作中如果受伤,可以要求雇主来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是因为自身原因患病,那么其主张雇主承担责任很难获得支持。雇主也仅是在道义上给予补偿。
最后,建议农民工积极与包工头和总包方沟通,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果通过诉讼,主张难度较大,中肯建议,还望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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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应该承担责任。
可以起诉包工头进行索赔,医疗费,以及治疗期间工资等,并可以将总包方一起起诉。
如需帮忙可以我联系。
1.是否可以将总包方一起起诉:如果工地是由较大的公司发包或分包,该较大的公司应负有“三级教育”、购买雇主责任保险、社会保险、督促检查用人单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提供合格的劳动条件等责任?
2.本案处理的难度较大的原因可能包括:劳动者年龄62岁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入职前是否进行健康检查,入职未满一个月,2点半发病时是中午饭后或酒后或午休期间,脑梗不排除天气之外的其他原因,天气原因属于自然原因,自然原因致病属于不可抗力?
3.病情:如果病情严重至案情处理复杂、起诉难度大,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律所与当地律师面谈吧?
可以找该工程的承包方进行索赔,包工头与你的关系属于雇佣关系,但如果该包工头没有相应资质,工程的建设方与应承担相应责任。
1、62岁属于雇工,工作时间生病,雇主应该给付抢救的费用;2、雇员自身疾病,雇主没有责任,但是也原告支付部分的治疗费用。3、如果是临时雇佣,没有合同和期限,主张治疗期工资胜算也不大(特别是脑梗有的治疗期是较长的)4、起诉发包方和建设承包方,没有胜算。
你好,
1、本案死者与包工头属于雇佣关系,可以依雇佣侵权关系起诉;
2、若包工头没有资质,可起诉包工头及总包方和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3、起诉包括医疗费 死亡金 丧葬费 精神损失费等;
直接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