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产权过户纠纷

产权过户纠纷 110的律师:你们好
    我于2009年在泸州江阳区蓝安路购买了一套拆迁安置住房,在和当事人签订购房协议的时候没有其子女在场,在协议签订后我支付了购房预付款,当房屋建好后,是有我方去选的房,而且在接收房屋钥匙的时候我就付清了所有的房款,当时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明,现我已经入住两年多了,现在开始办理产权证明了,可由于当事人之一已经去世了,故在世的当事人之一和其子女不配合我办理产权证和过户手续,还要我再拿两万元钱给他们,并以此为要挟,如果我不给这两万元钱就不给我办理这些手续,我想知道他们这样做合理合法吗?这套住房是父母的财产,而且是他们都在世的时候卖给了我的,我想知道现在其子女还享有这套安置房的继承权吗?我又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解决这个事情?这个购房协议是在房屋所有权人都在世的时候签的,那么这个协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qz740……(四川-泸州)
提问时间:2012-02-05 16:0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