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民事--不当得利与债务拖欠
民事--不当得利与债务拖欠 本人之前在XX保险公司综拓渠道见习期间(无工资的),平时业务员的卡经常都放我这里,有一次,有2个业务员张某和苏某各放了一张卡在我这(张某的卡是找别人借的),两个人都告诉我银行卡的密码,在保单刷卡缴费时,误用苏某的卡帮张某的保单缴费了(原来苏某的信用卡不用密码也可以刷,她事先并没有告知我,刷掉了人民币9200左右),发现刷错后,本欲把张某寄放在我这的卡刷出等量左右的钱给苏某,但是借卡给张某的人听说张某欠人很多钱,死活不让我们刷,就把卡拿走了,我告知了张某我刷错卡这件事,她说她会送了保单取款后会把钱给我的。后来一开始以身体不适请假,再后来去她家找她的时候她已经跑路了。。
张某 苏某 都是公司的业务员。
我想请问以下问题:
1.我要负什么责任。
2.张某同时还欠黄某人民币7000左右。2案可否合并起诉?
3.如果2案可以合并起诉,律师费大概要多少,黄某,苏某,我 我们三人各要承担多少比较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senz……(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2-02-05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