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这样的售房协议有效吗
这样的售房协议有效吗 首先,为琐事赘述烦扰各位专家致谦。同时,想衷心寻求各位专家宝贵意见得以指点迷津。
一、事由概况
2004年,本人(乙方)向卖方(甲方)购置了一套70余平米回迁房供父母居住,双方签有售房协议一份,全文内容如下:
一、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咨询者注:按当时该地段购房每平米均价计算)。
二、房产办证费及协议公证费由乙方自理。
三、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证,协议公证等手续。
四、乙方付清房款后,甲方必须提供相应的签字过户手续,并保证子女今后对此房永无纠纷。
五、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付清。
六、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即生效。
以上协议有甲、乙双方及监证人签字。除未申请公证外,乙方均按协议要求落实了所负义务。
2005年至2009年,乙方先后多次找过甲方,要求按协议条款尽早办理过户、领证手续,但甲方因改动自己老房产证套取总回迁面积(咨询者注:甲方回迁多套住房、门面,所购房屋为其中之一),当地房产管理部门驳回甲方办证申请不予办理,此事一直搁置,乙方因所购房屋属自住房,也未作深究。
2010年,甲方突然提出因办证需要,上门索取2000元作为相关手续费用,乙方现金付讫,并留有甲方收条。此后,乙方追询办证事宜,甲方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2010年底,甲方中风,其家属均以甲方当事人无自理能力为由,多次拒止乙方办证请求,事情再次搁置。
2011年底,甲方当事人在家人陪同下,登门声称原属回迁、门面房房产证已办理完毕,如要办理过户手续,须乙方在协议房款的基础上,追缴十余万元。否则,其子嗜赌,将房产证抵押出去后,乙方所购房屋有被追回的可能。
二、咨询事宜
一是这份售房协议未经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二是如果诉诸法律,协议是否有漏洞可寻;
三是甲方此举是否为法理所能容纳,若其坚持,对我有何不利;
四是根据协议和甲方当事人现状,我能否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争端,如何操作。
三、各位专家,我父亲心脏不好,且有“三高”,近期因此事茶不思、饭不想、彻夜难眠,我十分担心他的身体。在此,恳请各位专家给予大力支持为盼!谢谢!
二O一二年二月五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_fang(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2-02-05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