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河南温县法院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轻判少赔,受害人亲属不服,检察院又不予抗诉怎么办?
河南温县法院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轻判少赔,受害人亲属不服,检察院又不予抗诉怎么办? 2016年3月2日夜,安阳运输公司挂靠大货车在温县境内撞死骑自行车老人逃逸,中途司机和副驾驶藏匿车辆,打的就近去购买保险杠私自安装,清洗伪造肇事车辆。交警通过侦查确定该车,并拨打肇事司机电话责令其停止逃逸,原地等候。并在西安附近将其抓获归案。庭审肇事司机也不认罪不如实供述,DNA比对确定肇事的,温县法院居然说肇事者在温县交警破获其责令停止逃逸后的几个小时后,其才通过串供又给温县公安这边打回一个没有证据的所谓“投案”电话为由,竟然无耻违法认定其辩解为自首!受害者家属和交警都不服,提请检察院抗诉,温县检察院侯姓检察官居然说:“判人家五年在温县已经是最高的啦”何况赔了你家19万了,不予抗诉!!天理何在!我要告到中央去!温县法院检察院猥亵司法电闪雷劈这帮混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清歌(河南-焦作)
提问时间:2016-08-14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