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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当国土局出台相关文件时,我补办相关手续,而现规划局称我仍是非法建筑?

当国土局出台相关文件时,我补办相关手续,而现规划局称我仍是非法建筑? 我在1997年建设一套房子,当时只是在国土所办理了补办手续,至于规划局方面的手续,当时我们这里并不存在有规划局这个单位,现在因拆迁问题,规划局称我们没有相关规划手续,是非法建筑,不予赔偿。请问规划局这样做是否有理?而民众又当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83989……(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12-02-05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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