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该不该起诉?

该不该起诉? 事情原因:北方的冬天,在肯德基门口由于其店员擦地未干结冰,致使我妈妈摔倒肋骨折断3根,现场没有“小心地滑”的字样,可是我也没有证据证明,由于慌张去就医没有让人证留下联系电话。妈妈没有住院在家休养,自己不能行动,爸爸请假陪护。经我多次追讨对方给予答案是要我出示陪护费和营养费收据,由于没有住院我也开不出。但是这个事实是实际发生过的,我只有当时医院诊断的300元收据,对方也就抓住我没有证明收据这点,不给于多余的赔偿。我想问自己需不需要起诉?因为这事我已花药费和我爸的误工费总共已经超过1万元,就这样不了了之,心里实在过不去,请给个意见,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蜜桃(河北-承德)
提问时间:2010-01-19 00:4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