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房产有关问题
房产有关问题 房子是我父母在世时我父亲单位的房改房,有2000年颁发的“大红本”房产证(性质为“私有房产”)。母亲无工作,家庭妇女。
母亲2001年去世,父亲2004年1月去世。
2003年9月我父立有自书遗嘱,“根据老年法第13条及19条”进行财产的处理。一式3份,打印件签名为我父亲自书,我与弟弟均签字同意处理方法,均无手印。(有草稿为我父自书,有签名,日期比打印件早)。
主要内容为“我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有一男一女,二儿子有一女。我愿把我的一套楼房赠予我的大孙子(我的儿子)。注明了房屋坐落、购房价、2004年的评估价为3万。哥哥补偿弟弟3万元。
我父2004年1月去世后,我2005年2月付给我弟弟3万元。
现我弟弟提出房产有他的一份,按现房产评估价(每平米3千元)要求一半的权益,及我儿子结婚前房屋出租一半收益。
我弟弟以上要求是否合理,恳请答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mlbf(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0-01-18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