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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2人共有未领房产证的房子经法院判决给1方后办房产证是否不需要另一方去办了?

离婚前2人共有未领房产证的房子经法院判决给1方后办房产证是否不需要另一方去办了? 双方当时商定:购房款由男方父母全额出资,装修及家电由女方出资,双方共有。故购房发票开了男女双方的名字,由于开发商原因,房产证至今还未办理下来。但现在男女双方申请法院判决离婚,请问:如果法院判决给了一方,拿房子的一方付了钱给未拿房的一方后,拿房的一方是否可以凭法院判决书不需要另一方的配合,直接就可办理房产证?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半老未老(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6-08-13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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