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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拖欠房租,找不到租客

拖欠房租,找不到租客 租客拖欠房租2个月,打电话不接,身份证时外地的,合同规定今年6月合同到期.我想收回房屋,租客的私人物品还在租房内.我们的合同规定:
如果乙方违反合同无故拖延下一期租金,逾期10日或逾期迁出该房屋,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收回该房屋,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赔偿补偿,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乙方遗留在该房屋内的任何财产物品文件资料,设备等,甲方有权通过该房屋所在当地居委会或小区物业等相关部门,将上述物品妥善放置其他处并书面通知乙方.

请问专家,1.我是否可以找中介,小区物业一起开门,把租客私人物品封存,录像为证.还是需要其他途径,比如110或者公证部门来封存?
2.我是否可以直接收回房屋,继续出租房屋,然后起诉租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qwlu(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2-02-04 11:3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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