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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我的一位朋友跟我借了33100元人民币,当时让他写了一张借条,借款日期是2009年04月09日。(借条并没有写明约定的还款期限)后来,他陆续还了2000元人民币,而后就人间蒸发了,现在无法找到他的具体位置,只知道他还在广东省深圳市。 他家里是还得起这笔钱的,因为他的儿子都大学毕业出来工作几年了,而且他自己本人也有一份固定的工作。现在我想跟他追回这笔钱,您说我要怎么办呢?诚挚地谢谢你们!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郁闷拥抱咯(广东-汕尾)
提问时间:2012-02-03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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