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对方侵占我们耕地,造成我方2人轻伤、2人轻微伤,怎么处理?
对方侵占我们耕地,造成我方2人轻伤、2人轻微伤,怎么处理? 事实和理由:
2012年1月20日,被控告犯罪嫌疑人黄多才、黄宣贤、黄强才、黄忠才、黄冠才、黄添才、黄香才、黄信才、黄忠才、黄烈才等人要修便道方便出行,便道途经控告人的农田。在没经控告人同意和没经有关部门的批准,强行侵占控告人的农田。本来修路是一件好事。如协商好,我们这几户人家也同意让出部分农田。(我们叫村委会和这十几户人家协商解决,但被控告犯罪嫌疑人黄多才、黄宣贤、黄强才、黄忠才、黄冠才、黄添才、黄香才、黄信才、黄忠才、黄烈才等人说:“我们不需要政府,我们自己解决。我们就是政府”。)村委会支书等村干部叫:“被控告犯罪嫌疑人暂时停止修便道,停止强行侵占别人农田,等协商好再进行修路。但被控告犯罪嫌疑人不听村委会干部的劝告,请来挖掘机暴力加威胁,侵占控告人的部分农田。在挖掘机准备挖到我(黄镇才)的农田时,我(黄镇才)就和村里面的黄宾贤走到挖掘机作业的地方也就是我的稻田,叫挖掘机先不进行作业,但是被控告犯罪嫌疑人说:不理他,叫挖掘机进行作业。我用语言阻扰无效的情况下,刚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被控告犯罪嫌疑人黄强才、黄忠才、黄冠才、黄添才、拿铁铲和木棍(在我《黄镇才》和黄宾贤到我的稻田时候已经看见被控告人放有一堆木棍在文球大的家门口)冲向我(黄镇才),攻击我(黄镇才)的头和脸部,我(黄镇才)被铁铲打到之后,摔在地上被控告人黄烈才,用膝盖顶住我(黄镇才)的肚子,用铁铲压住我(黄镇才)的双手,让我(黄镇才)不能动弹。被控告犯罪嫌疑人黄强才、黄忠才、黄冠才、黄添才等人用脚踢我(黄镇才)的身体,我(黄镇才)奋力增扎,挣脱双手。在我(黄镇才)挣脱双手,准备用手来护住我(黄镇才)的头的同时,看见黄添才拿铁铲举起来向我(黄镇才)的头准备铲下去时候,我就(黄镇才)闭上眼睛,我(黄镇才)以为这个时候我死了。就这样,然后被控告犯罪嫌疑人跑开了,事后才知道我(黄镇才)的7弟(黄铜才)、儿子(黄继胜)、侄子(黄继东)赶到。他们冲向我(黄镇才)的7弟(黄铜才)、儿子(黄继胜)、侄子(黄继东)。
控告人黄铜才在远处看到黄镇才被5、6个人摁到地上拿铁铲和木棍殴打,看到这种情况不对。当时情况非常急,黄铜才叫上在身边的黄继胜和黄继东冲去现场去救黄镇才,我们三人就顺手拿了铁铲、和木棍,赶到事发现场。我们准备到现场的时候,被控告犯罪嫌疑人十几个人冲过来,我们三人(黄铜才、黄继东、黄继胜)就这样分散。然后被控告犯罪人黄香才、黄信才、黄添才等几人冲向控告人黄铜才,拿铁铲打,几次都闪躲了过去。之后被控告犯罪嫌疑人人多我闪躲不过,被控告人黄添才打了几棍,黄铜才就踩到水田里面的泥土里脚就陷了进去,膝盖就跪在地上,然后被控告人黄信才拿铁铲攻击黄铜才的头,然后控告人的兄弟就到了现场,被控告人就停手。
控告人黄继东跟黄铜才、黄继胜赶到事发现场的时,被控告人黄宣贤等十几二十人冲向我们三人的方向。被控告人黄宣贤、黄升才这两人拿铁铲冲向控告人黄继东,被控告人黄宣贤和黄升才然后攻击控告人黄继东,躲闪几次之后被黄宣贤的铁铲铲到黄继东的上嘴唇(缝了几针),之后我的兄弟到了,他们就停手。
控告人黄继胜和黄铜才、黄继东到事发现场的时候,被控告犯罪嫌疑人黄善才拿棍、黄强才拿铲、黄永才拿棍、黄继传拿棍,向黄继胜跑过来,然后对控告人黄继胜进行殴打,被铁铲和木棍打到之后。被控告人黄善才、黄强才、黄永才、黄继传没有围住控告人黄继胜,黄继胜就跑开。后来控告人黄继胜兄弟到了之后被控告人就没有在追。
被控告犯罪嫌疑人,无视国家法律存在。强行侵占个人财产,对控告人进行殴打,造成了黄铜才、黄继东轻伤,黄镇才、黄继东轻微伤。
事情离现在已经半个月了,派出所没有立案,我们去问派出所说还在调查。我该怎么办
昨天,也就是2月1日派出所找我们做笔录,告诉我们,说对方也有个人受伤了。派出所还说,如果我们追究大家都有损失,暗示我们调解。事发当时没有听说对方有受伤人员,事后10几天了,派出所才说。(如果对方也有受伤,估计是轻微伤,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而且事发到是1月20日的事情,现在2月1日派出所才给我们做笔录
对方的人到处说他们给了派出所钱,他们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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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djanke(广西-钦州)
提问时间:2012-02-03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