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离婚之后对方不及时付款怎么办?(离婚协议写了金额和期限,付款时间为口头协议)
离婚之后对方不及时付款怎么办?(离婚协议写了金额和期限,付款时间为口头协议) 因为发现男方有第三者,所以我与男方离婚,但是离婚的时候男方只同意协议书上写因性格不合而离婚,本来财产是需要均分的,但是他说当初他结婚的时候父母装修房子去了很多钱,所以他住房公积金里的钱(当时是三万九左右)是他要给他父母的,因为我陪嫁过去的家电体积较大不方便拿,于是折价成五千也留给他,我只拿了结婚时的首饰(当时总价一万二)和结婚后买的基金(当时市值一万二)。后来写离婚协议的时候,本来我是要写二万元是男方给的差价补偿,另一万五为男方给的经济补偿,但男方说这样太麻烦,就直接写全部三万五为经济补偿。而且本来我是要求在协议书上写每年付款多少元,但男方说他的工作万一出事就会被扣很多工资,怕偶尔会有一两次没有办法准时付款或没法付到最低限额,怕我因此而告他,所以只在离婚协议上面只写了最后的付款期限为离婚后的第六年。而口头协议为他每年过年时最少付我五千,之前两年他还有付款,但是都是拖了又拖,从来没有一次性付五千过,第一年分三个月给。第二年分四个月给。因为我离婚之后,不想再呆在原来的城市,于是去了另外一个城市工作,有的时候我是请我的同学(同时也是他的同学,因为我与男方原来是同学。)帮忙向他拿钱拿了几次,之前有两次他都是以现金交给我同学,也没让我同学写收据之类的,后面几次他都没给我们的同学好脸色,都是说没钱没钱,后来我不好意思再麻烦我同学了,所以第二年的第四个月是我自己催他付的款,当时电话中他对我吼说以后都不会再付钱给我了,到今年第三年了,我从年前给他发短信到现在,他都没有回过,打电话也不接,也没有付一分钱到我的银行账户上,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强制还款吗?他并不是没有钱,我能查到他的工资每个月差不多在二千五到三千左右,还这个款对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而且离婚之后第二年还是第三年,男方就以公积金贷款买了新房,只不过是以他父母加上他的名议,然后他还换了摩托车,换了手机,还带那个三去外地旅游,他真的不是没有钱的。另外再问一下,如果我提出诉讼是不是必须要有律师帮助才可以?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需要付给律师的费用可不可以也要求由男方来承担?另外,我同学说之前我给他的时间太长了,三万五到六年后也许就只值一两万了,建议我当时由我同学转交的这部分款(七千)反正也没有写收据,叫我赖账赖掉,就当是他补给我的利息。如果我真的这样做可以吗?(男方没有证据,而且帮我拿钱的同学也愿意帮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筱焰(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2-02-03 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