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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孩子
收养孩子 在2010年5月5日,由于一场风暴夺去了我孩子的生命,在这几年里,我一直没有孩子,请问律师我可以收养孩子来养可以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719260……(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2-02 18:09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孙新律师
2012-02-02 19:44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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