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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这种人身损害我要负责人吗?

这种人身损害我要负责人吗? 前段时间我和朋友一时冲动把一人打伤,对方胳膊骨折,经过是:我朋友的纠纷我去劝说拉架,未免照成不必要的伤害,期间受伤者拿石头打我朋友,我就踢了受伤者一脚,而骨折是我朋友照成的,受伤者其他伤害没有,就是胳膊骨折。后来,受伤者把我也告了,说我打人。请问: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40972……(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2-02-01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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