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入住出租房屋不安全想提前解除合同
入住出租房屋不安全想提前解除合同 我因1月13日与房东签好房屋合同入住协议,由于刚入住不到20天的时间已经被盗两次(已向公安局备案),考虑到这房子的不安全因素我现在想退房,但是合同签订时是以半年为期限的,房东现在抓着这一点不愿退还我全部的押金,合同中明确说明了二种情况是可以退房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是拆迁,二是不可抗力因素。现在我认为入住不到20天的时间被盗二次已经构成不可抗力的因素。所以想向您咨询一下,在您专业的角度来看我的权益是否能得到保障。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eeny0……(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2-02-01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