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每月十号发上月发工资,但是员工在此之前自离,那我们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讲,当然是应该要发放工资的,若员工自离未与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可迟缓发放,但必须在工资发放册上注明。若员工离职未与公司请示或书面请辞,需要做好员工的考勤记录,达到缺勤次数时,以公司名义发出除名通知。均需要做好备份记录,以防员工后面提起诉讼。
是要发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