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邻居纠纷
邻居纠纷 年前,因父亲癌症晚期,我从外地回到家乡照顾父亲,在省城租了一套房子,因为这样方便父亲看病,刚住进去不久就有楼下30多岁的一男子每天清早6点多敲门骚扰我们,说我们走路的声音影响到他了,后我让他看了我当时穿的棉拖鞋后,他就叫我尽量小声点。后来接连几天他都如此,而我并没有真正的骚扰到他,我父亲每天清早都被他的敲门给吵醒,就生气没理他把门关了,接着他就使劲砸我家的门,我父亲受到惊吓,报了110。110来的过程当中,他都还在一直砸我家的铁门,后110的来了作了调解,也证明我们是属于正常生活,并没有骚扰他,叫他有什么事不要到别人家咂门,叫他让小区保安来处理。后来,到快过年的时候,我老公也从外地回来了,父亲做了手术,因医生过年放假,到大年30前一天把他接回家休养,到大年初一的早上10点半,老公还在睡觉,父亲在外面坐着看电视,我刚起床刷牙、洗脸。然后又听到很激烈的砸门声,老公被吵醒了,父亲被吓到了,又报了110,我们怀疑可能不是楼下的领居所为,就下去问他,当时他打开门很激动的说:“我们走路的声音吵到了他,他就是要来砸我们的门,后我们叫他别再上来砸门,就回去了。不过一会儿又听到猛烈的砸门声,我老公一打开门就跟他发生了争执,后双方打了起来,110在从报警到打架大约有20来分钟的时间才赶到,后到楼下进行调解,再一次证实不是我们打扰他,后到派出所立案,叫双方到法医签定中心作签定,当时并没有开具什么委托书到指定的鉴定,因父亲重病在家,又是大年初一,我们回家后没有去找医院鉴定。到了大年初四因看到老公的眼睛附近青得厉害,我们去一家省级医院去做鉴定时,医院告诉我们法医鉴定处放假,叫我们过完年后再来。第二次调解的时候,那人拿出了一份鉴定,鉴定为轻伤,手背骨折。要求赔偿他3万6仟多元。调解员不管前因后果,要求我方赔偿他,了解此案。我父亲治病,我们已经没有什么钱了。主要也是不能理解这样的判决。请问这个案件有漏洞吗?我可以怎么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gl787……(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2-01 0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