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合同欺诈求帮助
合同欺诈求帮助 2011年8月份原告(以下简称原告)因为要开一家麻辣烫店,就从上海到南京跟被告丁鹏(以下简称被告)取得了联系。被告在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999号黄金海岸华润苏果2楼有一家名为“火名堂麻辣捞烫”的麻辣烫店。被告说他正好在南京六合金宁广场苏果超市一楼有102平米位置,被告说他提供该位置给原告做,位置由图纸标注,当时双方约定:被告负责给原告把这个位置的合同签下来,以后店面装修好开业后使用火名堂的名字,原告给被告加盟费八万加设计费共计九万,分两次付。付款流程为:在被告把金宁广场苏果超市指定店面的租赁合同签好后原告付给被告加盟费和设计费共计四万(以合同下来为有效),剩余五万在店面营业后的三个月付清。在八月二十二号当天被告说可以把合同签下来,被告在车上一再叮嘱签的时候一定要说是火名堂的员工,当时去了苏果总部后被告叫里面一个人拿了商铺租赁合同一式四份给签,签完后该名苏果的员工把合同又拿走。原告当即问被告为什么合同不给我们。被告说得苏果老总签字再给我们,并说自己关系硬,这就是合同签下来了,苏果一直都是这样的,并要原告放心说过几天就把合同送过去,还要原告开始买设备和准备进六合苏果超市装修。
从苏果总部出来后,被告说合同签下来了要原告把三万加盟费和一万设计费打到被告卡上。在八月二十三号原告在上海应被告的要求把38500元(1500保证金之前给过被告了,38500元打过去合计4万整)打到被告账户上了。余下对外所有事务均由被告联系。交1500元定金时双方协定:若该店原告违约退出不做,原告付给被告的一切费用不退且造成损失自负,若该店做不了,被告双倍返还原告。期间原告听从被告安排购进一万多的厨房设备,并花费一万一千元租了三室两厅的员工宿舍(该宿舍至今空置)。9月4号原告在苏果超市办理了进场施工许可证,并缴纳了一千元装修押金。期间原告多次问被告合同什么时候给,被告说已经签下来了,过几天就带过来。但在原告把装修施工队从上海叫到南京来后,准备第二天开始装修,被告联系的苏果超市突然说工程部出了问题要延期,后来了解是苏果超市和物业有纠纷造成这已造成被告违约,当时原告本来要追究责任,但被告说时间不会很久,要原告再等等,被告也一直没有把合同拿给原告。原告从九月份一直等到十一月份,该店面仍然不能进场装修。转眼到了十二月份,原告还没等到被告的关于金宁广场苏果超市店面的通知,而原告在六合租的宿舍的房东告诉原告金宁广场苏果超市已经装修好重新开业了。于是原告特意去金宁广场苏果超市看情况,结果发现那个原告去苏果超市总部签了租赁合同的店面变成了苹果专卖店。期间被告没有给原告任何通知,只是一味的拖延和逃避!原告感觉被骗了,现在苏果超市都开业了指定店面也已经被租给了别人,被告也没有给原告这边一个交代。于是原告最近找到被告要他退还四万元。被告表示当时设计了几幅店面的效果图一万设计费已用掉了,三万加盟费他请客吃掉了,四万元全部花光不退给原告。
丁鹏还说让原告尽管去走法律程序,只要法院判他赔多少,他就赔?我想知道他怎么就这么有恃无恐?
备注:我去江宁区法院告,法院说火名堂麻辣烫没有注册,不能告,如果要告丁鹏就要去他的居住地。去公安局报案,警察又说钱是在上海汇的,要去上海报警。
想请问一下专业的律师,这事我到底该怎么办?我一点办法都没有了,怎么就碰见这么一个无赖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uessq……(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2-01-31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