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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自诉

轻伤二级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轻伤二级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肖律师您好!今年六月二十三号晚上,我在外吃夜宵被另一桌吃夜宵的其中一人无故寻衅故意伤害,造成左前额左太阳穴和右脚四处共缝二十几针,还有多处擦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事发后对方马上逃跑了。派出所已经立案并网上通缉他了。事发后他委托别人找我私下协商解决。我提的条件是公开赔礼认错并赔偿五万元。对方达不到我的要求。最近听说他准备去派出所自首。请问如果他去自首会负什么法律责任?我可以要求多少民事赔偿?《他有故意伤害别人被判刑的前科和吸毒史》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毛乐为(湖南-岳阳)
提问时间:2016-08-10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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