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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因为邻里纠纷,对方上门对老人大打出手。

因为邻里纠纷,对方上门对老人大打出手。 律师您好,我是当事人的家人,8月8日凌晨,因为邻里矛盾,在1时左右,对方家的大儿子,上门将门敲开后,对年过七旬来人大打出手,因为天色已晚,所以没有目击证人,110出警后,对方拒不承认殴打老人的事实,警察也未细致询问。至今老人依然在医院,腰部严重损伤,胳膊多出淤青,现在家里人希望通过法律来保护老人的权益,像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怎样利用法律处理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jj123……(甘肃-嘉峪关)
提问时间:2016-08-10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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