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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二女儿一起住,其他女儿应不应该给抚养费?

老人与二女儿一起住,其他女儿应不应该给抚养费? 一老人在92年房子动迁,由于老人没有工作,房子的动迁费拿不出,老人共有6个女儿,其他几个女儿都没办法,几个人找到二女儿,二女儿单位听说就以单位名义给拿动迁费,房子改为二女儿名字,并让其他女儿签字,说这个房子是单位给二女儿的,其他人不得再争。94年上楼老人始终与二女儿一起住,至今18年,其他女儿不付抚养费,老人有遗属费,现在每月300元,这几年才给二女儿,其他女儿只是来看老人时,买点菜或者水果等,现在二女儿由于身体有病,需要吃药,负担很重,想要求其他姊妹付些抚养费,其他女儿说老人房子给她了,所以其他人不会给抚养费,是这样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gA3333()
提问时间:2012-01-3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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