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我方应该不应该帮助起诉追讨还是作证协助追讨?
我方应该不应该帮助起诉追讨还是作证协助追讨? 去年年前伤害事件,在派出所的调解下私了,赔付15万元,因伤人方没有钱,出具欠条,并有第三者(从中解决撮合事情的公司负责人)口头担保在三个月之内还钱。结果三个月内钱到账,将欠条给予第三者(从中解决撮合事情的公司负责人),时隔半年,现在第三者(从中解决撮合事情的负责人)和伤人方出现经济纠纷,现在第三者(从中解决撮合事情的负责人)说伤人方不认可那15万元,要求我方被害方起诉伤人方,追讨15万元。但我得到15万元的赔付为公司(合伙干的公司)支付的,我方应该不应该帮助起诉追讨还是作证协助追讨?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孟昭文(天津-和平区)
提问时间:2016-08-10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