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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交强险赔偿的项目及金额是多少?

十级伤残交强险赔偿的项目及金额是多少? 这起交通事故赔偿法院判的对吗? 
 
2007.9.28晚我驾车将路人撞伤,交警判我全责(有照,未喝酒,车有交强险),伤者在医院治疗145天后出院,花费52000元。(我已付治疗费44000元)经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交警调解赔偿未果,伤者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再赔付伤者70000元,其中:保险公司37000元(医药费8000元,伤残赔偿24000元,护理费5000元)我再赔33000元(精神赔偿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误工费,伙食费,交通住宿,营养费等计21000元),我认为法院没有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让保险公司足额赔偿,这样判决对吗?请法律内行回答,谢谢!
问题补充: 
我的交强险期限是2007.7.4-2008.6.3止,保险公司应该足额赔偿60000元,下余10000元才应该我承担,对不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1966(河南)
提问时间:2008-11-0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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