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现在是民主社会,执法人员为何私自用刑至使受伤,我们该如何维权?
现在是民主社会,执法人员为何私自用刑至使受伤,我们该如何维权? 毕律师你好!
我有一个朋友在广东省惠州市因吸毒被抓,他在下班的途中补抓的,抓他是一没反抗,二没逃跑,三也没攻击对方,很配合他们,而执法人员在反拷其双手后让其蹲下,四人对他用铁棍打,在审讯室里还拳脚相加,一整天没给饭吃,至使我那个朋友肘关节破裂,至今4月有余,手不能用力,伤势有医院的验伤报告。他也给惠州人民检察院提交了《起诉书》,检查院说要调查情况。执法人员怎么可以私自对他进行人身伤害呢?我们应该怎么办?切盼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nfu2……(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2-01-31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