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房产的问题。我爷爷是林场员工,现已退休多年,单位现在建房子有名额,因为便宜
可以签协议。
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代书详细的可操作性的协议才能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房屋产权是以政府公示登记的为准,也就是登记于谁名下,谁就是房子的主人。如您所述,房子的产权以后肯定是您爷爷名下的。房款是您父母出的,可以经您爷爷同意在房产证上加上您父母的名字,也可以书面方式约定您父母享有的房子份额。加名字是最保险的做法。签协议的话,不是很稳妥,有可能会涉及诉讼。
这样的房子是属于你爷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