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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问题

医疗问题 我家的小孩53天的时候在张家口医院查出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有点肺炎,当时看没有什么大问题。医院让我签了个在他们那儿治疗只治疗肺炎,治疗不了心脏病的合同,在治疗的过程中心脏有风险他们医院不承担责任,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益吗?在医院治疗了15天病情加重了,现在是用的呼吸机,也不能转院了,医院又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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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IXF5222()
提问时间:2012-01-31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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