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未婚生子的户口问题
关于未婚生子的户口问题 我未婚生育,孩子现已近四岁,由于男方原因,一直拖着未办理结婚证,当初孩子的户口上到男方的家里(河南漯河),在孩子爷爷的名下,现在男方有了另外的人,要求分开,孩子由我抚养,双方关于孩子的抚养协议已经公证,有公证书,现在想把孩子的户口转到我这边来,(我的户口在武汉,现随父母)可现在公安局户政人员说要到孩子户口当地派出所去开证明,证明我跟孩子的关系,且是归我抚养.但对方派出所说,你没有接收单位的接收证明,开不了,但是我这边的又说开不了证明,我至今未婚小孩随我生活.现在又说要我去做一个亲子鉴定,而且还不一定能办理,说要开会研究,还要上报到市里研究,真的这么难吗?就我这个小小的转户口问题,还要拿到市里去研究?孩子有出生证明,难道转个户口就这么难吗?现在也很无助,派出所也没有认识的人,所以想在这里咨询一下各位,像我这种情况如何办理呢?另:如果我自己买房,可以写孩子的名字吗?这样孩子的户口能转过来吗?谢谢各位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llio……(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0-01-16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