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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在广东务工的一位工人,老家湖南农村,小孩两个,第一胎是未婚先孕生的

你好,我是一名在广东务工的一位工人,老家湖南农村,小孩两个,第一胎是未婚先孕生的 你好,我是一名在广东务工的一位工人,老家湖南农村,小孩两个,第一胎是未婚先孕生的,第二胎是在合法的情况下生的,但那时不了解,然后二胎也没有去当地办理准生证的,但两个小孩的户口都在七年前通过关系上了户口,现在当地计生办要求我们交3万元社会抚养费,请问,应该交钱吗?不交钱的话会有什么后果与影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08-09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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