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 我父亲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于正月初二当日 在乡下将一位老人撞倒, 无外伤 ,但出于救人原因没有保护现场, 直接将老人送进医院 ,老人在家属及肇事者的陪护下经过一系列检查后,医院诊断此次车祸没有给老人带来任何伤害,检查费共计1320元 ,经双方协定肇事者支付1500元检查费(但无书面协定),事过5天后,当事人家属打来电话,说老人出现头晕现象,要求我父亲陪同老人看病并且支付医药费(具体老人是否有头晕现象我家还不清楚), 但当时打电话时,我方认为5天前经过全面检查医院诊断车祸给老人身体没有造成任何伤害,所以拒绝陪同老人看病,后老人家属到交通局报案,请问刘律师此事我方是否还有责任须要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y1799……(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2-01-30 17:34